【本報訊】人民銀行及國家外滙管理局昨日發布命令,調整外幣現鈔的管理,其中對本港影響最大的,是提高當地銀行外幣現鈔買入價,並允許在一定範圍內自由浮動。據新規定,港幣及美元現鈔的銀行買入價,不得低於現滙買賣中間價的0.75%,原先規定則為1%。人行希望藉此引導更多珠江三角洲內的港幣現鈔,流回當地銀行體系內。
人行及外滙管理局去年12月曾提高銀行收購美元及港幣現鈔的價格,以吸引內地居民,將手持的美元及港幣拿到銀行儲存,打擊非法外滙非法交易。但監管當局相信,仍有部份地區的外滙現鈔,是游離在銀行體系外,助長非法外滙兌換交易。因此,監管當局今次再調整外滙現鈔管理政策,引導這些資金進入內地銀行體系。
此外,各銀行制訂掛牌滙價時,還可根據不同地區的市場情況,在國家規定範圍內適當波動,以爭取這類服務。除珠江三角洲外,受此新規定影響的地區,還包括與俄羅斯等獨聯體國家邊境,因為同時修訂買入價範圍的,還有歐元現金及日圓現鈔。這等貨幣相信在該等邊境屬結算幣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