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只准染回原髮色

警員只准染回原髮色

【本報訊】警務人員嚴禁染髮事件,乃始於去年初,警務處長曾蔭培銳意整頓警隊形象,遂推行新指令。
根據警方《警察通例》十五章零二(四),所有警務人員,不論是否穿着制服,均須把頭髮修剪整齊,保持整潔,頭髮顏色必須是自然或原來的顏色。

巡區見金毛女督察
警隊「一哥」曾蔭培發出此項新紀律規定之因由,乃他某次落區巡視一個警署時,遇到一名丈夫為外籍警官的督察級女警務人員,未知她是否「嫁雞隨雞」,把一頭黑髮染成金色,「曾一哥」當場大為錯愕,之後便下令發出該項嚴禁染髮之新內部規定。據悉,該名女督察事後亦立刻將頭髮染回黑色。
嚴禁染髮內部通告發出約一個多月之後,打鼓嶺警署四名軍裝女警,被該分區指揮官發現涉嫌違規染髮,她們解釋只接受有海露草護髮(即顏色焗油),並非將頭髮染金色,但最後也要接受內部紀律調查,遭「口頭勸喻」以後要嚴格遵守警隊規則,不得再行染髮,並將頭髮回復原來髮色。
自該項內部新規定實施後,不少頭髮染成「黃黃啡啡」的警務人員,也紛紛將髮色染回黑色,該段期間令不少警務人員談「染髮色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