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三條出爐,官方派定心丸,叫大眾放心,因為基本法廿三條夠晒針對性,很少機會執行,市民很難會被釘上,除非閣下有自唔在惹屎上身,才另當別論。
可能我喜歡女強人搽到對眼像藍泡泡,所以百分百天真爛漫相信保安局長的保證。照我估計,如果你是下列人士,更應當大安旨意,不愁廿三條的七宗罪會空降到你頭上來。
陳大文。陳先生是人辦,名字經常出現在廣告中,廉記與商業犯罪科甚至重案組都拉過陳大文九萬幾次了,他哪能分身出去干犯廿三條呢?有晒充份不在場證據的陳大文,識飛的話早就逃獄了,唔得閒顛覆分裂祖國。
金毛強。姓金又叫毛強,叫人深表同情,慶幸不是金毛強老竇個仔。金毛強生壞命改壞名,一世注定做二五,冇發圍機會。金毛強替人頂包就叻,試問邊會識得煽動叛亂。以sedition罪入金毛強數,是廿三條的大笑話,保安局長雖然鍾意笑,但肯定不會鬧廿三條笑話。
基於保安原因,必要時我會考慮改名做陳大文。我頗擔憂同版的林振強,我建議他在危急關頭時改名做金毛強,應該可以頂得住殺入屋搜查的警司一陣。至於本報老闆肥佬黎,他改甚麼名字都冇用,如果唔嫌棄,暫時借尊子個名你使住先,又點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