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十八歲內蒙古政協委員包田虎,早前被裁定非禮皈依佛法的少女罪成,昨日被判處監禁五個月,裁判官判刑時指斥被告利用他在佛學上有高深修養,以皈依作藉口,誘使女事主到其寓所,所謂皈依的儀式做法,並非正統,女事主當時正受學業困擾,被告的行為可說是乘人之危。 記者:陳曉薇
主任裁判官練錦鴻表示,被告以在佛學有高深修為的身份,誘使女子返其北角寓所,進行皈依儀式,藉此與女子發生身體接觸,但所謂的皈依儀式做法並非正統,裁定他以為替女子作皈依只屬藉口,騙取女事主信任,這是一項違反誠信行為。
裁判官續稱:「受害女子於案發時,正受學業上的困擾,被告的行為可說是乘人之危,被告抗辯時指女事主砌詞揑造,是因為她心理變態,有報復男人心態,顯示被告毫無懺悔之心,案件於審訊時一波三折,延誤近一年,被告在判罪前,實受到很大的經濟麻煩。」
裁判官最後以六個月作量刑起點,考慮案件延誤,決定將每項控罪減刑一個月,判囚五個月,同期執行。包田虎聽罷判刑後,禮貌地向裁判官鞠躬,要求擔保外出,就案件的定罪提出上訴,惟遭法庭拒絕。
包田虎昨日於庭上面色慘白、不修邊幅、神情落寞。其馬主朋友、又是食肆鼎泰豐董事的魏茂興透露,他於去年初時認識被告,只知對方研究佛學,包田虎被捕時已常出現心痛,雖然檢驗不出病因,但於多次探監期間,得悉他在獄中時感心臟不適,而重審期間中聯辦亦曾聘用律師,在庭證實包田虎的政協身份。
據悉,留學英國的女事主,現時仍然留港等候開課,於開庭前曾多次查詢判刑。辯方律師求情時指出,包妻在內蒙古任職稅務局,包田虎被捕逾一年,一直不能回家,兩名女兒缺乏父親照顧,她亦需要陪同女兒返學,案件裁決消息早已傳至內蒙,包妻因此受到極大精神困擾。
律師續指出,被告被扣柙十四天,獄中度過生日及中秋,不能與家人聚團,又不能以電話聯絡她們,已飽受羈柙恐懼。被告於案發時從無向女事主披露身份,希望法庭考慮包家母女不能見到被告,被告在判決後會立即離港,希望輕判。
案件編號:KCCC6007/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