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為強化銀行業紀律而推出的措施,旨在提高市場效率,絕對不是過度規管。
通常在金管局推出新措施時,都會被部份不接受新措施的人士指摘過度規管銀行業務。不歡迎新措施的人會指出,他們反對是基於「原則」,因為新措施過度規管銀行業,有違香港的自由市場原則;可惜的是,他們不會針對措施的好壞作出討論。
為規管而規管是要不得的做法,此點我當然同意。我一向支持自由市場,深明過度規管會削弱市場力量,妨礙競爭與創新。金管局在提出任何新措施前,都會仔細研究有關措施是否必須,特別是所採用的方法是否最切合香港市場的獨特情況。因此,我們會進行廣泛的諮詢,確保能夠掌握市場的意見。在這些諮詢工作中,金管局經常收到銀行業人士、立法會議員、消費者委員會、社會大眾,以至傳媒朋友的寶貴意見,讓我們能夠對建議作出修訂,使措施更加完善。
對於金管局可能會過度規管銀行業的意見,我要指出的是,為了達到中央銀行須維持貨幣穩定及銀行體系穩定的兩大目標,有一些措施是必須的。這類「審慎監管」措施的其中一個例子,是國際間現正全力落實《新巴塞爾資本協定》,修訂銀行資本要求,以能更有效反映銀行在日常業務中所承擔的風險。不過事實上,我們最近採取的措施,大部分並非純粹是「審慎監管」類別的。有多項措施是帶有「保障消費者」成份,例如我們在處理銀行客戶投訴方面投入了許多資源,又積極參與檢討《銀行營運守則》的工作,目的大致是確保銀行有良好的客戶服務。我們在存款保險計劃方面亦花了不少時間,這個計劃除了可以保障消費者外,亦符合審慎監管的原則。
不過,我希望大家留意的,是與加強市場紀律有關的措施。正如最近在香港舉行的亞太經合組織政策會議提到:「市場紀律是促進市場穩健與效率的重要元素,金融市場參與者,包括投資者、存戶、評級機構及金融分析員,在推動金融機構有效管理風險方面,發揮重要作用,能夠令金融體系更加穩固。」這跟香港一貫的理念完全一致。亦因為這個緣故,我們在最近幾年非常注重披露財務資料及企業管治這兩個範疇──這是加強市場紀律的關鍵。惟有得到可靠的資訊,市場人士才能在作出決定時有所依據,因此我們不斷強調,金融機構要披露更多資料。金融機構的董事及管理層若能更加留意市場關注的事項,並作出回應,亦會有助加強市場的紀律。因此我們不斷提出要加強企業管治。
金管局推出的許多措施,都是以「市場紀律」為重點,這些措施完全符合盡可能讓市場自行運作的香港精神。也許,我可以借用財政司司長的話來形容金管局的立場,這就是「為市場發展創造條件」。從這個角度來看,希望大家都會同意,金管局的措施絕對不是「過度規管」。
任志剛 金融管理局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