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十七歲無業男子協助販毒集團,在旺角租用一個貨倉,收藏大批毒品及一支黑星手槍,被警方埋伏拘捕,昨日他在高等法院被裁定罪成,重判入獄二十八年。 案發時無業的曾懷宗否認於去年五月二十四日,在旺角亞皆老街一大廈的地下,販毒及無牌藏有槍械彈藥,但承認一項涉及小量大麻的藏毒罪。 案件編號:HCCC347/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