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米飯 - 吳靄儀

追討米飯 - 吳靄儀

立法會的工作,為議員提供很多接觸到不同社會群體的機會,直接了解他們面對的問題,一同尋找解決的方法,我覺得有意義之極。
例如我主持一條改善追欠贍養費的條例草案的審議工作,委員會最近邀請有關團體發表意見,出席的代表,大部份是前線工作者或婦女互助團體的代表,聽她們描述在現制之下,要追討前夫拖欠的贍養費,在法律程序上的困難、經濟上遭遇到的窘境和身心受到的折磨,深深感到不能容忍這樣情況繼續下去,一定要設法找到一條出路。

以前,在香港困難的五十、六十年代,男人拋妻棄子,家小生活陷入困境,婦女迫得孭着拖着幼小,到民政署泣訴,要求父母官代出頭追討米飯。這是如何羞辱落後!幾十年過去了,社會一定要找到文明的解決方式,我自己身為律師,法律程序若幫不上忙而徒為受害人增添痛苦,我感到有更大的責任關注其事,雖然這是超出草案委員會的職權範圍,要以其他渠道處理。
政府和法庭方面的困難我當然理解,贍養費令是法庭頒發的,執行或修改都難免牽涉法庭程序,法庭程序一定要讓對方有說話的機會,而且涉入法律,就會傾向複雜而專門。現時絕大部份的個案,追討不到所欠贍養費的原因是前夫失蹤或無能力支付,並不是簡化或稍為改善一下程序就能解決的。
但面對這麼多婦女和兒童的痛苦,這麼深廣的社會問題,我們就要不管多理解也須找到答案,以前提出的中介贍養費管理局建議若不完善或行不通,那麼我們就須着手改善。立法會不乏有心人,應做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