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子女前途自首 偷渡來港囚10月<br>匿港20年夫婦上訴求減刑

為子女前途自首 偷渡來港囚10月
匿港20年夫婦上訴求減刑

【本報訊】一對偷渡來港夫婦,持他人身份證在港匿藏二十年後,為讓三名在港出生子女可成功申請留港及讀書,於是向當局自首,結果被法庭判監十個月。夫婦昨上訴提出減刑,判決押後。滿懷希望到法庭聽審的長女鄧安怡,因不能即時與父母團聚,極度失望,在庭外嚎哭。
兩名上訴人張順好(五十歲)及鄧兆權(五十八歲),因承認非法來港逗留及使用他人身份證罪名,均判監十個月,現時還有三個月才刑滿出獄。
代表大律師指出,希望法庭考慮兩名上訴人的家庭苦況,並呈上由新任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的求情信。不過,暫委法官王見秋卻說:「喺呢個社會,好多人都好受苦。」又質疑兩名上訴人二十年後才自首實在太遲,兼且懷有目的。法官更說:「如果放咗出嚟都可能要遣返……未必解決到問題!」

一直沒有上學
鄧兆權夫婦於八二年因失去內地戶籍,遂偷渡來港,鄧任中醫,妻做雜工,至去年十一月自首。鄧安怡形容,二十年來一家人在香港生活得很辛苦,她說:「冇飯開,又唔敢出街,父母又冇親戚朋友。」她與孖弟(現年八歲)原本一直沒有上學,留在家中由母親教導。直至她十四歲,她追問下才知自己與弟弟因沒有身份證而不能上學。
正因三名子女的學業問題,加上終審法院裁定在港出生子女可獲居港權,夫婦倆決定主動往入境處自首,好讓子女留港。
案件編號:HCMA703/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