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億遺產27年後僅餘億元

四億遺產27年後僅餘億元

【本報訊】霍藻棉生前坐擁雄厚身家,包括公司股份及物業,據長子霍紹囗透露,保守估計亡父七五年時遺下四億元遺產,按父親遺囑的意願,應該分給母親陳秀苗及他們四兄弟姊妹,但問題遺囑卻令分配遺產出現問題。

月支五萬作生活費
昨日在庭上猝死的霍紹漳姊姊霍倩儀表示,按法庭七八年決判,判四叔霍藻滿和五叔霍藻堯為遺產承辦人,全權決定如何分配亡父遺產,結果兩叔父各自也分一份,連亡父在美國的情婦胡可葵也可分得百分之十。
霍倩儀表示,事件中最大受害人為現已過世的母親陳秀苗,因為她理應可分一半,但最終只得百分之二十。她說:「已經分晒錢,由原本四億剩番一億左右!」現時,該筆僅餘的遺產交由畢馬域會計師行任遺產託管人,他們每月獲支五萬元作為生活費。
霍倩儀又透露,家族原擁有港島司徒拔道三十四號紀園兩座物業,但分產後,現時只僅餘她及霍紹漳住的分別兩個單位。另外,還擁有港島南灣道的一個物業。
據地產界估計,司徒拔道三十四號物業單位巿價約值八百七十萬元,而南灣道單位則約五百六十萬元。
其實,霍藻棉生前先前立下三張遺囑,最後一張(即現時涉案遺囑)由霍藻棉親自以中文撰寫,當中並無標點符號和分段,內容大意是指霍藻棉有妻子陳秀苗及胡可葵,另有三子一女,委任霍藻滿及霍藻堯全權承辦他的遺產,除連他的妻子及子女亦無權過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