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漁農自然護理署追究今年初雞場禽流感大爆發事件,首次成功檢控一名雞農隱瞞雞隻染上禽流感,法庭昨日判罰該名雞農六千元。
漁護署發出新聞公報說,一名雞農昨日被法庭裁定,違反《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條例》罪名成立,該名雞農在今年初發生禽流感事件時,沒有按照條例規定申報動物疾病,兼且在未獲發牌的建築物內飼養牲畜,合共被判罰款六千元。這是禽畜疾病申報法例生效後,首宗成功檢控個案。
今年二月初,錦田爆發禽流感,接連有農場發現數以萬計雞隻死亡,經漁護署檢疫後證實雞隻感染了可令人致命的H5N1禽流感病毒。事後漁護署署長陳鎮源表示,將會控告沒有即時向該署報告雞隻出現異常情況的雞場負責人,以收阻嚇作用。
漁護署昨日呼籲飼養牲畜的農友,緊記不可在未獲發牌的建築物內飼養牲畜,也不可飼養超過牌照規定數目上限的牲畜。若發現其飼養牲畜感染動物疾病,便應通知署方。
漁護署又表示,今年初禽流感事件調查小組完成報告,提出一系列改善措施,諮詢期已於上月底結束,政府現正考慮收集所得的意見,以便制訂改善農場以至零售層面的措施,減少禽流感發生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