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蔡小姐與其兩歲女兒慘被困在侷促黑暗的升降機內,一小時始獲救。她不滿管理處延誤了二十二分鐘才報警,最後消防員花了超過半小時才被救出來。有團體批評管理公司,為顧及人身安全,應即時報警。
居於黃大仙竹園北邨桐園樓的《蘋果》讀者蔡小姐稱,她和兩歲女兒於九月十三日星期五下午一時十五分乘搭升降機下樓,當升降機下降至三樓及二樓之間,升降機突然停頓,𨋢內照明熄滅,她大吃一驚,即按動𨋢內對講機及警鐘,可是均告失靈,嬰兒當時受驚大哭。
她驚魂甫定,想起袋中有手提電話,遂致電家人,由家人通知管理處。可是之後卻一直沒有任何動靜,令她及嬰兒甚感驚恐,她更有透不過氣的感覺。半小時後,她才感到有人正在援救,最終被折騰一小時後,消防員始將他們救出。
蔡小姐說:「根本管理處就無積極救我哋,我一困𨋢就打電話返屋企,屋企人已即刻通知管理處,嗰時應該係一點四,不過佢哋無即時報警,消防一點九至嚟,攪到我同BB喺𨋢度好驚,而且部𨋢嘅保養差,有事時連警鐘都唔響,真係離譜!」
警方慈雲山分區證實,當日下午一時四十二分有市民致電九九九緊急報案電話,報告上述事件,警方已即時通知消防處控制中心,以便立刻採取行動。
消防處發言人稱,消防處接報後,一時四十三分第一部搶救車到場,四十五分第二部車亦到達。消防員到達後需視察現場情況,如升降機停在何處,吊着升降機的纜位置「正唔正」,有沒有人被困或受傷等,再視乎情況採取行動,升降機並非每一部都可以隨便撬開,因撬𨋢時𨋢可能會重新開動,十分危險。
本報將投訴轉介房屋署跟進,房署表示屋苑已交由嘉怡物業公司管理。管理公司嘉怡物業歐先生稱,管理處是於一時二十八分才得知事故,因管理處需了解事件原因,遂第一時間先通知升降機公司迅達公司;而當時管理員曾逐層拍門,得知被困人士安全,所以沒有立刻報警,其後得知六部𨋢全部未能運作,即通知警方及消防員到場協助,管理公司在處理此事件上的程序恰當。
至於事發原因,乃其中一部升降機的電機燒了,其安全裝置因接駁至控制房,致出現跳掣,全幢大厦六部𨋢停頓,沒有電力供應。當時除蔡小姐所乘之𨋢外,另一部𨋢有三人被困。事發後,管理公司已要求𨋢公司全面檢查全屋苑四十八部升降機。
(○九一六○二)
房屋政策評議會總幹事葉肖萍認為,人命最重要,管理處得知事件後,實應即時報警並通知消防員抵達,以免事件拖延,致發生危險。
機電工程署發言人稱,機電署負責監管升降機的使用和保養,該署會就事件作出跟進及調查。市民被困升降機時,應按動求援按鈕,以通知管理員,切勿嘗試自行開啟升降機門,保持冷靜,等待救援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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