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疑違反合約的牛頭角樂華南邨男住客,遭房屋署收回居所,五年來不斷與該署周旋,甚至向高等法院尋求司法覆核,最近高院拒絕其申請,房屋委員會維持上訴委員會收回單位的決定,昨晨十時許,房署派員上門強制收樓,男戶主與女兒堅拒不開門,與房署人員對峙八小時才願意離開,結束糾紛。
男戶主姓魏﹙五十二歲﹚,他表示以前任職報販,現已失業,八五年九龍城寨清拆,他一家四口搬進樂華南邨喜華樓一單位居住,可是九七年八月房署向他發出遷出通知書,指其長時間不在單位居住,且有兩名非登記男子入住,涉嫌濫用公屋,所以房署要將單位收回。
他向房委會上訴委員會上訴卻失敗;再透過法律援助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與房署周旋五年,至上月高等法院拒絕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