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中國銀行借貸部前女職員鄭東麗,二十四歲,盜用上司的授權磁卡,私下批出一筆十萬元貸款,存入自己戶口,並提取其中五萬九千多元「還卡數」及使用。女被告昨於北九龍裁判法院承認盜竊罪。裁判官認為本案是典型僱員違反誠信的案件,基於案情嚴重及涉案金額大,不諱言判監是適當刑罰。案件押後至十月八日待提取被告感化及背景報告始判,其間被告還押監房。她已被銀行解僱。 案件編號:NKCC6002/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