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基本法》草擬至今,第二十三條一直是港人擔心人權和自由受侵犯的夢魘。回歸五年來,特區政府都是以按兵不動,應對有關的立法問題,現在董建華第二任班子才站穩腳步,即拋出立法建議的諮詢文件,據悉是受到來自中央的強大壓力。
事實上,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昨日亦向傳媒承認,在《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問題上,曾與中央政府討論,但她表明討論範圍都只是一些原則性和概念性的問題,就算是建議條例的寬緊程度,也是特區政府自行立法的範圍。
她指出,特區政府向中央政府徵詢的意見,包括顛覆罪保護的對象──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定義,是包括國務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國人大,而不包括省、市政府。葉劉淑儀明言,諮詢文件完全沒有討論黨的問題。
但葉太此言差矣!在顛覆罪的定義中,包括廢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中國憲法提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為社會主義國家,那麼,根據建議,試圖廢除這等「根本制度」便可能被視為觸犯顛覆罪。
葉劉淑儀承認,現時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並沒有面對實際的威脅,但她認為在「風平浪靜」時立法時機較佳,因從海外的經驗看來,動盪或戰亂時所訂立的法例更為嚴苛。但在沒有急切性的情況下,卻把香港人的夢魘變成事實,是否真正符合香港人利益難免令人疑問。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