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期在細價股事件上遭炮轟的證監會,為凸顯保障小股東的決心,主席沈聯濤昨主動披露追查上市公司失當行為的進展,首次稱自3月以來已就7宗上市公司失當行為展開調查,另有19宗個案正與商業罪案調查科展開討論,當中7宗涉及上市公司。
證監會承認,有上市公司鑽監管漏洞,但是否須改變現行監管架構始能堵塞,還要待政府研究後方能決定。
沈聯濤昨日出席職業訓練局「安然事件對金融市場監管的影響」研討會時指出,由於本港法制異於美國,投資者向管理失當公司提出訴訟,成本十分昂貴,故投資者要求監管機構介入阻止失當行為或交易並不奇怪。目前監管角色雖然分散,但他重申證監會繼續致力與各監管機構,無論是本港、海外甚至中國的,聯手打擊這些失當行為,而實際上由今年3月至今,證監會已就7宗企業失當行為展開調查,另有19個個案正與商業罪案調查科展開討論,當中有7個涉及上市公司,至於詳情因受到保密規則所限,不能作出披露。
沈氏又稱,最近數宗本地個案顯示,現時的監管架構容許有心人進行「監管對沖」,即當一宗交易不能通過一套監管規則,例如收購合併守則,為求達到同一個動機,上市公司可能會修改交易條款,直至符合港交所的上市規則。
他指出目前以守則、規則加法律的多重機制,應否轉向單一法制以改善公司管治,以及應否簡化現時的「中場監管」結構及程序,以避免對企業管治失當的監管重複及反應遲緩兩個重大問題,實有需要作出廣泛的諮詢,並由政府及立法會作答。
過往,無論民間或立法會都曾提出,香港應否效法英國,成立一個超級監管機構,以統籌所有的金融及證券監管事宜,但港府堅持認為無需要,然而自從發生安然及世界通訊事件,以及細價股一役後,令人關注三層監管架構是否需要修訂、再被列入檢討範圍。
沈聯濤昨日承認,目前監管重複及監管者角色分散,令監管者在監管上市公司的角色有欠清晰,同時也增加了監管成本及複雜性。沈氏又特別提及,隨着港交所(388)於2000年重組上市,對原先聯交所作為監管者角色的理解發生了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