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最後努力阻立法

民主派最後努力阻立法

【本報訊】在政府將有關《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諮詢文件提交行政會議前夕,民主派仍然堅決反對立法,認為現行法例已足夠應付顛覆及煽動叛亂等罪行。但有國內學者和全國人大代表則認為,立法時間不能再拖。
前綫召集人劉慧卿和成員何秀蘭等人,昨與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會面,要求政府進行諮詢時要保留「不立法」的可能性。何秀蘭說:「千祈唔好講,法就一定立梗,𠵱家只係問吓大家點立?」

無顛覆能力
民主黨主席李柱銘指出,第二十三條關於顛覆中央政府的罪名,是八九年六四事件後才再次加入《基本法》草稿中,是真正的六四包袱,必須除去。
支聯會主席司徒華表示,第二十三條肯定是為針對支聯會而設的,但將來可以隨時對付所有市民。支聯會秘書何俊仁則認為,顛覆等行為必須構成即時及真正危險,才可入罪,而香港目前根本沒有團體有能力顛覆或分裂國家:「唔通我哋喺大帽山打游擊咩?」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昨也在報章撰文,指政府有責任檢視《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不能無了期把討論押後,但討論不代表一定要訂立新的法例。他認為現行法例雖然沒有顛覆及分裂國家的字眼,但實質上已規管了有關行為,政府只需稍為修改現行條例,同時修訂一些已過時的條文,切合人權需要。
不過,前《基本法》起草委員兼國內法律學家蕭蔚雲則認為,特區成立已經五年,對立法準備時間已足夠,不宜再往後拖。
全國人大港區代表吳康民稱,中港兩地都很穩定,是立法適當的時機。他又指言論與煽動行為有別,即使煽動行為也很難入罪。他說:「言論講一百次都冇罪,即使錯誤嘅言論都冇罪,但毀謗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