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安永企業財務服務董事總經理楊文安說,政府應盡快完成企業拯救法案的立法,讓出現財政問題的公司,可以及早施救,避免走上清盤之路。統計數字顯示,個人破產與其所屬行業的清盤有關連(見表),換句說話,公司清盤倒閉增加,相關僱員的失業及個人破產個案也隨之上升,故清盤個案若可減少,將有助遏止個人破產增加的趨勢。
法改會早於96年已提出引入企業拯救法案,為出現財政困難但有潛力扭轉困境的公司,引入拯救程序,建議訂立暫止期,期間一切針對這些公司的法律程序均可暫緩,避免被債權人入稟法院將其清盤,期間這些公司須由臨時監管人接管,負責制訂債務重組方案。
政府在2000年將法案提交立法會審議,但由於法案建議,被拯救公司須預留足夠款項,支付僱員欠薪及遣散費,涉及數額龐大,令公司所餘無幾,難以施救,被部份議員指為不可行,政府要撤回法案再考慮。及至去年底政府再提出,預留款項上限定為每僱員25.85萬元,但要再諮詢及擬定細節,可是這程序一拖9個月,至今仍未重新提上立法會審議。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說,正就預留款項安排訂定不同方案,以期再諮詢各相關組織,希望可盡快提交立法會。
楊文安接受訪問時指出,每僱員25.85萬元的預留款項上限,數額不小,同樣未能解決問題,他建議採納公司破產後每僱員最多可取回1.8萬元,令計劃得以推行,否則就算勉強通過法案,也沒有實際效用。
楊文安說,近期以零售、酒樓、貿易、酒店、地產及建築業的經濟問題較嚴重,且其僱用人數不少,影響範圍頗大。他說:「由於上市公司的監管較嚴,可以及時研究解決方法,但一些中小企到最後階段才尋求協助,已經太遲,公司現金幾乎耗盡,只剩下空殼。」若能在出事前找專業人士協助,加上引入企業拯救程序,應可度過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