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 - 古德明

垃圾 - 古德明

一位讀者來信,說看見飲品盒上教人不要亂丟垃圾的英文有Don'tlitter、Don'trubbish兩個說法,不知哪一個正確,rubbish、litter兩字又有甚麼分別。
Litter、rubbish作名詞用,都可譯做「垃圾」,但litter一般是指丟在公共地方的紙屑、果皮等小體積垃圾。當然,街上的小垃圾,稱為rubbish也無不可。
至於「亂丟垃圾」,傳統說法是litter,例如:Don'tlitterthestreets(不要在街上亂丟垃圾)。Rubbish本來不可做動詞,最近二三十年,才有人把rubbish引伸為「視同廢物」或「痛毀極詆」的意思,例如:ThepublicrubbishTungChee-hwa'sgrandpromises(大眾把董建華的偉大承諾都當做廢話)。不過,這樣以rubbish做動詞,非議者不少,多數字典不是不載,就是注明那並非正式用法。
最近,紐西蘭首都威靈頓籌辦清潔運動,名為Don'trubbishourcity,這可以說是玩字(toplaywithwords),賦予rubbish兩個意思;一是指「亂丟垃圾」,一是指「使(我們的城市)一錢不值」。這比Don'tlitterourcity(保持城市清潔)意思深了一層。
然則飲品盒上寫Don'trubbish正不正確?不介意rubbish做動詞的人會說正確,介意的恐怕只能搖頭歎氣。
留意rubbish一字多用於英國。美國人一般叫垃圾做garbage或tr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