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對弈:中共早有以言入顛覆罪 - 王岸然

政法對弈:中共早有以言入顛覆罪 - 王岸然

王岸然

《東方日報》的「功夫茶」專欄在九月十三日的文章,說「只有報奸、漢奸、文奸先至最怕《基本法》二十三條」,而愛國愛港的大多數市民,根本毋須驚恐云云。該文還贈予筆者一個《蘋果日報》「御用作家」的身份。筆者說過對邪惡力量一定寸步不讓,所以在副刊專欄回應了,朋友問為何筆者會動了真氣,誤會了,其實筆者樂在心裏,兼職身份與御用身份相去十萬八千里,筆者的稿費與其他自由投稿者也沒有分別,真有御用身份,高層理應考慮加點稿費了!
不妨與讀者玩玩,自己記憶之中,自九八年八月在本報開寫「政法對弈」以來,從未讚過《蘋果日報》一句,讀者如搵到任何筆者擦本報鞋的文章,請寄上,筆者奉上一篇文章的稿費。筆者批評本報的文章也實在不多,一年兩次左右而已。這與「功夫茶」三天五日就力讚《東方日報》如何光榮偉大,不可同日而語。「御用」一詞,「功夫茶」作者自己可能當之無愧,筆者完全學不來。
言歸正傳,「功夫茶」說只有文奸與漢奸才會怕基本法二十三條,愛國的人就不怕。
抹黑筆者我只會一笑置之,但這個說法同時在抹黑過去五十年來在中共專權治下因為以言入罪的無數知識分子、愛國文化人,「功夫茶」有沒有想過?作為一個讀書人的基本良心還有沒有?漢奸、文奸的污辱,對無數曾因為言論而獲罪的知識分子及他們的家人,包括不少忠誠的共產黨員及官員,是何等惡毒的傷害。
「功夫茶」以為代共發言,就可以討好權貴,就實在Simple同Native,真正的共產黨人對直言而獲罪,亦深知其害處,就是朱鎔基總理也曾因為直言而為小人所害,二十年沒有升官。

出版演講皆可入罪
無論如何寫法,《基本法》二十三條下所立的法律,其解釋必然以中國法律中的解釋為基本依歸,因為《基本法》是中國法律,而有關用語是早就存在於中國法律之中,再加上解釋權在人大常委,硬說立法沒有問題只是自欺欺人。
筆者且引用手頭上一本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作為高等教育法學教材的「中國刑法論」,其中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及煽動這些罪是寫在《刑法》第103及105條。第三百一十二頁說「其煽動的方式多種多樣,主要有造謠、誹謗或者其他口頭、書面方式……還有書寫、散發反動標語、傳單、出版反動書籍、當眾發表反動演講等多種方式……」
上述法理解釋,清楚不過,出版與發表言論,完全可入以煽動顛覆之罪,而在中國這些事例更是多不勝數。
從前筆者以為互聯網上的言論是安全的,但事實上香港及大陸都已經有網絡警察的存在,早前就有學生上載色情照片於網上的小圈子討論區而被檢控,言論自由早就沒有安全的地方,亦所以筆者說,要麼,收聲,要麼,就與惡法與邪惡力量針鋒相對,寸步不讓,直到迫害出現為止,這是義無反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