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壓有理 鸚鵡唸經 - 梁國雄

鎮壓有理 鸚鵡唸經 - 梁國雄

在錢其琛等中共高官公開催促下,特區政府果然火辣擬就諮詢文件,為訂立基本法第廿三條定調設框,其中一項建議,竟認為任何個人或團體,若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不斷發表攻擊中央政府的過激言論」,就已觸犯「顛覆煽動」之罪。
毫無疑問,這是立法助長政府以言治罪,讓之肆意扼殺言論自由,鎮壓民間異議。其實,由中共政權一手炮製之「國家安全法」早已有之,特區政府根本毋須為基本法第廿三條之藍本操心,行將出籠之諮詢文件,不過是文過飾非,為移植惡法鳴鑼開道而已。「煽動顛覆」罪如何荒謬可恥,人們只要想想王丹、魏京生、徐文立等人之遭遇,看看國內千百政治犯的冤獄實錄,自是一目了然。
人民共和國也者,權力自然屬於人民,政府執政之權,本應來自反民眾自由選舉,一旦不孚民望,有失操守,落選離任,理所當然,即使遭彈劾罷免而蒙羞下台,有何出奇?人民發表意見監督、批評甚至攻擊政府,不過行使其應有之權利。中共為保其專政永遠不倒,悍然樹言禁威嚇百姓,立惡法以言入罪,將言論自由視為顛覆罪行,不啻惡僕欺主!顛覆確有其人,罪犯絕非發表意見之平民大眾,而是僭奪共和國權力的一黨專政。
見樹知林,舉一反三。特區政府又在顛覆罪一環已恍如鸚鵡學舌,大唸「鎮壓有理、言論有罪」之經而不以為恥,餘者不問可知,民間又豈能不口誅筆伐?嚴陣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