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播法輪功判囚20年

插播法輪功判囚20年

吉林省長春市法輪功成員在有線電視插播法輪功宣傳短片案,經三天審訊後,昨一審判決,十五名被告破壞電視設施罪和邪教罪等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刑四年至二十年。暫未知各人會否上訴。

「對社會造成極大危害」
長春市中級法院在判案時指出,十五名被告今年三月五日晚上七點許,在長春市、松原市的三個地點割斷有線電視主幹線電纜,並在電纜接口安裝VCD機,插播宣傳法輪功內容。長春市四個城區和松原市一萬六千戶有線電視用戶受影響,法輪功宣傳片被插播時間由四十至二百二十分鐘不等。
法院認為,被告行為「對社會造成極大危害」,觸犯刑法的破壞電視設施罪和利用邪教危害國家、社會安全的罪行,兩名策劃者周潤君和劉偉明被重判入獄二十年,其餘十三人被判監四至十九年。
去年底,五十餘歲的周潤君(女)受到鄰居玩遊戲機影響自己電視畫面的啟發,萌生利用有線電視宣傳法輪功的想法,於是找懂得有線電視技術的劉偉明等人,先後四次進行技術培訓,實習如何切割有線電視電纜及安裝VCD機,然後在三月五日分成三批行動。
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