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公開大學四年級女生為了應付考試,在香港中央圖書館將三本參考書的防盜條碼書皮撕掉,取走據為己有,三日後竟攜帶該三本贓物返回圖書館溫書時被揭發。她昨在東區法院承認盜竊罪,求情表示因遺失該幾本書,但欠缺金錢再行購買書籍,現已感到後悔,被判罰款一千元。 被告雷靜詩,二十七歲,在公開大學修讀繙譯課程,控罪指她於本年八月十六日在銅鑼灣香港中央圖書館九樓,偷走三本繙譯參考書。律師求情稱被告因遺失該幾本參考書,但又欠錢購買,才干犯本案。 案件編號:ESCC2753/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