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人氣歌手謝霆鋒涉嫌在撞毀法拉利跑車後,找司機成國定「頂包」一案,據控方呈堂的謝霆鋒口供,謝霆鋒在緋聞女友張栢芝的康樂園寓所被捕,其後謝在舊山頂道寓所,向廉政公署人員承認是法拉利司機,表示撞車後「好驚」,但強調從沒給予任何利益予警察。 記者:梁偉強
控方呈堂的口供是謝霆鋒於今年四月十二日,與廉署人員對話,廉署人員將口供筆錄於記事簿內,控辯雙方對其內容並無爭議,並呈堂讓裁判官審閱。
根據該份記錄,廉署人員於當日凌晨二時半,在張栢芝的康樂園寓所三樓房間內,找到謝霆鋒,並在張栢芝及其父張仁勇面前將謝拘捕。
廉署當時拘捕理由,是懷疑謝霆鋒提供利益予警員吳兆文,藉此令吳兆文容許謝在今年三月二十三日的交通意外中,找人冒認司機,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同時指謝與其他人,安排成國定冒認為司機,串謀妨礙司法公正,觸犯普通法。
其後,廉署人員將謝帶返舊山頂道寓所搜查,其間謝說有事澄清,並在警誡後與廉署人員會談。謝霆鋒說:「其實架車係我揸㗎,係我撞嘅,但冇撞到人,淨係撞到欄,我覺得冇事嘅,所以我之後打電話畀我助手阿定,叫佢幫我揸走架車,因為我嗰朝趕住搭飛機去泰國。」謝霆鋒又說:「撞車之後,根本就冇任何差人在場,我亦都冇畀過任何利益畀個差人。」
謝霆鋒提到,當時車內只得他一個人,他撞車後「好驚」,他找的阿定是其保母車司機,但不知阿定全名。
謝霆鋒與廉署人員會談二十分鐘後,英皇集團老闆楊受成及陸小曼夫婦、資深大律師清洪、謝霆鋒前經理人彭淑霞及謝的私人助理周柱輝等人抵達現場,清洪與謝會面後,代謝向廉署人員稱中止會談,亦不會簽署有關記錄。
根據庭上證供,曾有一名姓吳警員,於謝霆鋒撞車後,被派到現場,成國定早前供述他曾問該名警員「搵人頂得唔得」,事後該名警員被廉署問話。
二十二歲的謝霆鋒與二十八歲港島交通部意外調查組警員劉志偉,否認於今年三月二十三日至四月十二日,串謀司機成國定及私人助手周柱輝,向警方訛稱法拉利的司機是成國定。
此案在西區裁判法院已踏入第二日審訊,警方繼續架起鐵馬,劃出採訪拍攝區,但記者人數已減至七、八十人,上庭歌迷明顯減少,「迫爆」法庭的盛況不再。而謝霆鋒出庭時,仍是一臉嚴肅,還因裁判官沒有中途休庭,多次轉身望掛在牆上的大鐘,明顯不耐煩。
此外,周柱輝昨以控方特赦證人身份,供稱成國定叫他在申報司機資料的表格上,以授權人身份簽名,而剃光頭的周柱輝作供時顯得緊張。
周在被盤問時,指謝絕少飲酒,也非傲慢自大的人,反而心地善良,懂得關懷別人,謝很專注於事業,平日生活瑣事,都會交由他和成處理,有時他們更會不問准謝,便替謝做決定。
周又指成國定於案發後曾表示,因車禍並無傷亡,不想謝受影響,故冒認肇事司機。
控方昨已舉證完畢,裁判官需時審閱控方呈堂證物及文件,案件延至下周一。
1.承認是法拉利司機
2.承認撞毀欄杆
3.撞車後沒有警察在場,否認曾賄賂警察
4.承認曾致電阿定,叫阿定「揸走架車」,因為他要趕着坐飛機往泰國。
案件編號:WSCC926/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