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1/3年薪被迫買制服<br>PoloRalphLauren惹官非

員工1/3年薪被迫買制服
PoloRalphLauren惹官非

美國名牌時裝公司PoloRalphLauren苛待員工?該公司一批員工周三入稟聯邦法院控告公司的制服政策,強迫員工花上相當於三分一年薪的錢,購買公司的最新時裝做制服,那樣他們才能保住工作。
這宗訴訟由女職員楊格和多名沒透露姓名的原訴人提出。訴訟狀指出,PoloRalphLauren的零售店要求售貨員購買和穿着公司最新推出的時裝,原訴人要求該公司結束這項強迫性政策,以及追討他們過去花在買Polo時裝做制服的賠償。

向員工先支薪買Polo時裝
楊格的代表律師基欽指PoloRalphLauren公司職員是「被俘虜的顧客」。以楊格為例,她九七年起在PoloRalphLauren三藩市分行任銷售助理,年薪約二萬二千美元(逾十七萬港元),這份工卻要她「賺錢買衫着」,她每年得花上八千至一萬美元(約六萬至七萬八千港元)購買Polo最新時裝做制服,五年來被迫花了逾三萬五千美元(逾二十七萬港元)。
據基欽表示,PoloRalphLauren為了令新員工能遵照公司規定,竟向新入職員工提供「不公平的好處」,如向新入職員工預先支薪,着他們購買Polo時裝做制服,卻鮮有給職員折扣優惠。

港美兩地Polo有不同政策
PoloRalphLauren網站顯示,Polo普通男裝恤衫售價逾五十美元(約四百港元),女裝售價更逾九十美元(逾七百港元),至於圓領運動衣及其他產品則售一百五十美元至三百美元(逾一千至二千多港元)。
在紐約的PoloRalphLauren發言人拒絕就這宗訴訟置評。至於香港PoloRalphLauren職員不肯回答是否有被迫購買Polo服裝作制服,僅指要交由公司負責人回答。但據悉,香港和美國PoloRalphLauren有不同政策。
美聯社/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