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多次判入戒毒所的中年漢,聲稱慘遭歧視而被解僱失業,卻要為患腎病母親籌醫藥費,遂假扮顧客,持剪刀三度打劫「鳳姐」。他昨在高等法院承認三項搶劫罪名,判監五年。
高院法官高嘉樂在宣判時指出,被告有計劃地搶錢,更使用暴力,用剪刀指嚇女事主身體最脆弱的地方,導致女事主受傷,案情十分嚴重。
三十二歲被告楊軍,無業,承認三項搶劫罪名,於今年三月十九日至四月二日期間,在荃灣搶劫三名女事主。案情指,被告假扮顧客,上門光顧「一樓一鳳」,亮出剪刀,搶奪女事主金錢,然後逃走。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出,被告曾染有毒癮,先後三次判入戒毒所。案發前,被告原在酒樓工作,但當僱主得知被告的吸毒背景後,便將他解僱。
案件編號:HCCC263/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