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天了,Sunday的電話廣告還在播,每天播好多次,男人用電鑽狂鑽,鑽吃早餐的男假人,鑽正在做功課的女假人,他不斷鑽,不斷鑽,越鑽越狂,越鑽越開心;我每晚看四五次,今天,我終於買了一把電鑽;我不知道為甚麼要買這把電鑽,也許,我覺得用電鑽滿屋亂鑽很好玩;也許,我已經讓重複播放的廣告催眠。
鑽假人,已經這麼開心;鑽真人,一定樂得要死!
我好想鑽人,鑽真的人;首先,我希望鑽負責「電檢」的男人,當他吃早餐,我會悄悄挨近,突然鑽他脖子,如果他有女兒,我會鑽她的天靈蓋,我已經讓廣告催眠,鑽死他一家,合情合理;我也是受害人,我沒料到會有這樣的廣告,沒想到這不斷播送的廣告最終把我催眠,誘發我的鑽人欲望。
我已經完全不明白這個世界,完全不明白甚麼是黑,甚麼是白,甚麼是對錯是非;我好崇拜歐陽炳強,小時候,我覺得把一個女孩的乳房割下來,好像有點不對;起碼,如果我去割傳媒人的女兒,他們一定覺得我這麼做,有點不對;如果我讓人收監,一定不願意我再出來;如果我出來了,也一定不會把我當明星,讓我「溫柔的眼神」進入千家萬戶。
「爸爸,這個人為甚麼搭地鐵,大家都搶着拍照?為甚麼看到他搭地鐵,大家都這麼開心?」
「因為他殺人。」
「爸爸,我長大了,也要殺人,殺好多人。」
我不敢做爸爸,我怕回答這樣的詰問;我本來就有暴力傾向,我克制,再克制,大家為甚麼還要說服我:鑽人好玩;割人,能改過,就是英雄?我已經沒能力適應社會的畸變,我好怕那個廣告,我知道,再多看一次,我就會開動電鑽,直鑽進無辜者的咽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