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城巿大學社會科學學部講師 吳家鎚
近日有關公營房屋的發展路向,不同團體都提出建議,其中最大的爭論是居屋廢存問題和政府所扮演的角色。不過筆者認為現時政府對整個公營房屋所採取的態度及策略是:以穩定目前樓市和樓價為大前提,避免與各大發展商衝突,更重要的是如何更有效運用目前有限的房屋資源,特別是要配合現時政府緊縮開支的主導政策;因此可預期日後的公營房屋只會以小規模式的經營,但同時又會配合大規模的政策行動收緊資助額和入住的資格。
事實上近期一連串的新房策,例如即將推出的新的置業資助貸款計劃以取代舊有自置居所及首次置業貸款計劃,目的都是希望可藉此減低整體房屋支出,相對一個居屋成本,新計劃節省了三分二資源約二十多萬;以此來計算,政府共可省回三百多億元的支出,此外,房委會又提出要重新修訂公屋租金上限要與市場租值掛鈎。由此看來政府對如何界定市民的房屋需要會更趨於「剩餘模式」化,即只會幫助最不能自助的市民,相反公營房屋日後的發展則以「貨幣化」、「均商品化」、「市場化」作為主導模式;因此新的公營房屋定義應是「貧窮化」和「階級化」,長遠而言會對香港整體發展有極壞的影響,可能會增加貧富間的差距,若政府過份依賴私人市場,則更易加深現時已為人詬病的私人發展商壟斷住宅市埸的問題。
若政府仍希望以調節者角色面對房地產市場的話,居屋計劃仍不失為有效工具,因為並非所有人都有能力在私人市場購置住宅,再者它亦是對租住公屋的市民來說向「上流」的階梯,若停建居屋,對一批想改善生活質素又不能負擔高昂市場價格的公屋居民來說是不公平的,政府在這方面要詳加考慮。其次,長遠而言一個有系統的土地供應機制是最有效的工具,當然所謂有系統的機制並不是如「八萬五」等人為調控,而是透過有計劃而客觀的房屋需求評估,當中包括人口預測、土地需求、社會經濟狀況等,從而適度的調控房屋的供應量,以減低壟斷、投機等行為。
若政府要徹底解決現時香港公私營房屋供應不均的問題,必須將過份依賴房地產及賣地收入的政策(現時約佔政府總收入三成),逐步放棄,否則高地價政策仍是引致房屋供應不均的主因,而市民也難以負擔仍是偏高的樓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