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愛徐誠斌學院通識教育學部講師 麥鴻輝博士
八十年代末期港英政府為了解決勞動人口不足的問題,實施了輸入海外家庭傭工的政策。當時香港百業興旺,中產階層的夫妻忙於外出工作,對家傭的需求殷切,但勞工市場供應緊張,以至家傭薪金高企。政府於是實施外傭政策,以釋放更多人力轉移至高增值行業(即所謂新經濟)。當時低下階層的反對聲音不大,原因是大部份人也不願做家庭傭工,除了薪金相對微薄外,家庭傭工也被視為不體面的工作。
時移世易,隨着經濟轉型的深化,以及低技術低教育水平的人口增加,加上經濟不景,令低下階層的失業問題日益嚴重。另一邊廂,中產階層仍能享受優質生活。量度貧富差距的堅尼系數不斷上升,正反映了這趨勢。在此情況下,外傭政策已顯得不合時宜了。需知道,海外傭工不但替代了本地傭工,拖低本地傭工、家務助理的工資,更打擊了相關行業的就業機會。這些行業包括飲食、清潔、銷售、老人護理、託兒服務、私人司機以至的士服務。
在歐美,本來在自己家裏替人在日間看護小孩的工作十分普遍,但也因廉價外傭的存在而不成氣候。以上各種行業本來能為低下階層提供大量工作機會。故此,為了紓減低下階層的失業及工資偏低、貧富差距、以致內部消費不足的問題,取締外傭實屬急務。
有人或會擔心一旦經濟恢復景氣,又再需要輸入外傭,但香港目前面對的是經濟結構及人口結構轉型的問題,低下階層就業困難的情況不會因景氣重來而有所紓緩,而非徹底解決。取締外傭的方法可以是寓禁於徵,向外傭僱主徵收人頭稅,透過逐年遞增的人頭稅,使聘請外傭的成本最終略高於聘請本地人,逐年遞增,亦可使各方面逐漸作出適應,以減低政策改變所帶來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