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15年 常遭虐打 下體受創<br>追斬惡妻可憐夫囚2載

結婚15年 常遭虐打 下體受創
追斬惡妻可憐夫囚2載

【本報訊】中年漢娶着「河東獅」,聲稱結婚多年,妻子一直當他「出氣袋」,曾揑傷其下體,致小便頻密,更先後在寓所及酒樓內企圖以利器襲擊他。男子月前在家又遭惡妻「屈」偷錢,忍無可忍下持𠝹刀及鐵鎚狂襲妻子,由屋企打到出街,將她打至頭破血流逃去,昨日換來兩年監禁。 記者:柯弘毅

被告陸紹洋,四十四歲,身形壯健,他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意圖傷人罪。陸在八八年與妻子結婚,育有一名十三歲女兒,律師昨日在庭上透露,被告婚後的淒酸史。

傷痕滿布手臂
因妻子個性剛烈,凡事都要「話晒事」,兩夫婦自婚後便經常打架。九二年妻女由內地移居香港,被告便開始過着噩夢般的婚姻生活。律師指妻子常虐打被告,且相當重手,九五年被告與妻子爭執時,冷不防遭惡妻一手揑着下體,自此便需每小時如廁一次,至今仍要定期求診。其妻更曾在家中持剪刀襲擊他,幸岳母及時制止。被告九九年失業後,助妻子打理旺角的點心店,去年妻子竟在店內當眾掌摑他,及手執菜刀威嚇,勞動食客報警。
律師又稱,被告滿手傷痕皆由妻子造成,被告曾因被打傷要找跌打醫師治理。案發時因妻子指被告在食店偷錢,不由分說搜查其銀包,才引發爭執。
案情指今年五月十八日,被告在觀塘裕民中心寓所內,與妻子許斌爭吵得面紅耳熱之際,突然取出𠝹刀襲擊她。妻子愴惶逃到電梯大堂,被告再取鐵鎚追打她。妻子且擋且退,走入電梯內,被告緊隨,在電梯內揮𠝹刀及鐵鎚襲擊她,割傷其雙手及將她打至頭破血流,其後逃出電梯。事主由管理員報警送院,頭、手割傷,右腕骨折。

官稱可辦離婚
法官黃永輝指被告如受不了妻子的脾氣,應選擇離婚,並不應將憤怒發洩在對方身上,令其嚴重受傷。法官續稱,文明社會不能接受此等野蠻行為,故判其入獄兩年。
案件編號:DCCC65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