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假向友下手 被控五罪候審<br>港大法律女生偷卡狂購物

度假向友下手 被控五罪候審
港大法律女生偷卡狂購物

【本報訊】一名打扮趨時的香港大學法律系三年級女學生,涉嫌知法犯法,趁國慶日與友人在大嶼山度假屋度假時偷取對方信用卡後,接連多日瘋狂碌卡購物,包括手提電話、衣服、鞋,以及年輕人喜好的日本品牌Ape銀包及袋子等,被告昨在荃灣裁判法院提訊,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候精神報告始答辯。
被告林穎妍,二十二歲,報稱港大法律系三年級學生,記者昨日庭上所見,被告個子不高,皮膚白皙,戴上黑膠眼鏡,紮起捲曲的馬尾,外表斯文;另她穿上黑色套裝配上黑色皮鞋,打扮趨時儼如律師。
女被告昨被控一項盜竊及四項欺騙他人以取財物的控罪;控罪指出,她於去年十月一日國慶日,在大嶼山石壁宏貝路大浪灣村一間無門牌度假屋內,偷取友人徐智欣(譯音)的Manthattanid萬事達卡。

購手提電話名牌袋
另外四項控罪分別指她於去年十月三日,在旺角亞皆老街八十三號的先施大廈的精密科技通訊有公司,使用徐智欣的萬事達卡購買一部手提電話,向職員吳詠雯聲稱是有關信用卡的卡主,以不誠實手段意剝奪該店的財物。
另她被控於去年十月四日,再持有徐智欣的萬事達卡往旺角西洋菜街的I.T店,向店員陳日聰(譯音)購買波鞋、皮鞋、衞衣、銀包、外套及長褲各一;控罪又指她於同日往九龍灣德福廣場的新紀元有限公司內,持徐智欣的信用卡購買一件T裇、一件衞衣及外套。
被告最後被控於去年十月五日在尖沙嘴嘉蘭圍五至十一號的利時商業廈地下的日本品牌店Ape(俗稱猿人),持有徐智欣的信用卡,購買Ape銀包及袋,價值一千四百六十元。
辯方律師昨在庭上申請押後答辯,以便向被告取得足夠指示及索取被告精神科報告,裁判官將案件押至下月二日再訊。
案件編號:TWCC259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