睇場殺搞事客收監

睇場殺搞事客收監

【本報訊】二十三歲煤氣公司職員,五年前到旺角新金星卡拉OK夜總會消遣時,疑因同行友人的公關女友碰跌飲品,與鄰房客人在走廊爭執,該職員後來被指「搞事」,遭「睇場」用刀刺入心肺致死。
一度潛逃返內地,其後被捕的一名涉案「睇場」,昨於高等法院被裁定誤殺罪名成立,判監六年。
被告鄉智聰,三十一歲,案發時任職夜總會「睇場」,原被控謀殺罪,控罪指他於九七年五月二十一日,在旺角新金星卡拉OK夜總會內,與其他人士謀殺二十三歲男子林承豪。
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名成立,被判入獄六年。
案件編號:HCCC1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