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女東主夫婦同囚

綁架女東主夫婦同囚

【本報訊】高球店女東主去年送兒子返九龍塘的學校後,遭一對髮型屋夫婦登車,攜同氣槍、手銬及𠝹刀指嚇,幸而女東主機警按動椅背電掣,成功奪門逃脫。該對夫婦昨在高等法院因企圖綁架罪名,分別被判入獄六年八個月及五年。
辯方力指本案是一宗綁架不遂的案件,但法官彭健基則反駁,綁架不遂只因女事主好彩逃脫,但女事主身體多處受傷,顯示案發時使用相當的暴力。
首被告簡燦雄(二十五歲),次被告蘇惠(二十四歲)。辯方求情時指,首被告從髮型學徒出身,晉升為髮型師,於九五年贏得公開髮型比賽第二名,白手興家。
事發於去年五月三十一日,三十二歲女事主余樂欣送五歲兒返九龍塘的學校後,登上平治房車準備離開,首被告突然登車用槍指嚇,迫她爬到後座,次被告隨即登上前座。女事主機警按動椅背電掣,將前椅背連女匪一併「摺埋」,迅速逃脫。
險被綁架的余樂欣為高爾夫球能手,擁有教練牌,曾任不少富商名人的私人高球教練。 案件編號:HCCC3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