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援婦偷狗糧罰款

綜援婦偷狗糧罰款

【本報訊】六十四歲靠綜援過活的愛狗婦人,在街上餵飼流浪狗引致入不敷支,到雜貨店偷竊狗糧被捕。婦人昨於西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被判罰款七百五十元。裁判官勸她應活用綜援金養活自己及丈夫,不要浪費在流浪狗上。
婦人在庭外表示,她每天都會在華富邨住所附近餵狗,每月花費數百元,因綜援金額不足才偷狗糧。律師求情指被告與丈夫依靠每月五千九百元綜援過活。
被告吳啟芬,六十四歲,為退休人士。控罪指她於本月十日,在華富邨平台商場的廣泰百貨,偷竊九包狗糧,總值四十七元。案情指當日她被店員發現形迹可疑,其後更將涉案狗糧放入自備膠袋中,被店員在舖外截停報警。
案件編號:WSCC1425/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