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不少明星、富豪喜光顧的著名意大利高級餐廳Cova,入稟控告外籍行政總廚違約另起爐灶,在職期間另設餐廳以「Cova」意式美食招徠,不但導致原訴公司的食客大量流失,一年生意額更損失近五百萬元,要求高等法院頒下禁制令,索償金額則有待評估。 記者:蔡朗清、羅宇光
原訴人典範有限公司,被告GiovanniBattistaLacalendola;據入稟狀指出,原訴公司取得意大利總公司Cova在港的特許經營權,分別在銅鑼灣及金鐘開設兩間Cova餐廳,獨家推出Cova意式食品。
被告在原訴公司任職行政總廚,去年八月續約三年至○四年,負責兩間餐廳的食譜、食物品質控制、廚務管理等事宜。合約訂明被告不許直接或間接參與其他餐廳,以至另起爐灶經營生意等;合約亦規定被告不能外洩Cova的食譜及燃製方法等。
入稟狀指稱,被告今年四月十二日違反雙方簽定的合約,未經原訴公司同意,出任一間名為Panevino有限公司的董事,於上環摩羅廟交加街開設Panevino餐聽。原訴公司揭發被告非法行為於今年七月終止其合約。
入稟狀續指,被告人在職期間違反誠信,洩露Cova食譜及烹調秘方,對原訴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由於被告曠工,去年八月以來,兩餐廳的食物質素不斷下降,造成顧客大量流失,○一至○二年度餐廳的生意額,較對上年減少四百七十多萬元。
原訴公司入稟要求法庭頒令被告不得接觸原訴公司的一批顧客,以及禁止被告採用或公開他早前所獲取原訴人的機密資料,包括Cova食譜、烹調秘方、價格、顧客身份等;另外索償、利息及訟費,賠償金額則有待評估。
現年五十七歲,有二十五年大廚經驗的Lacalendola昨反駁沒有違反誠信,他今年初籌辦自己的餐廳,對方知他有去意六月將他辭退。翌月他才接手Panevino餐廳,沒牴觸與Cova的合約。對於Cova禁制他聯絡一批Cova客戶,他表示只認識其中數人,包括意大利領使館人員。他強調Panevino屬小本經營,與Cova客路不同。
案件編號:HCA353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