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公眾管治」即問責制的角度來看,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對細價股事件都有責任。但由於在三層架構(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證監會、港交所)之下,財政司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對證監會和港交所的市場運作,要避免干預,有關除牌建議的細節,政府毋須知道,因此雖要負責,但責任不大。有朋友認為倘若將細價股事件的責任量化,那麼鄺其志或要負百分之五十的責任,沈聯濤約負百分之三十責任,馬時亨負百分之十五責任,梁錦松只要負百分之五責任。
對梁、馬二人來說,細價股事件不算大事。然而,他二人在處理過程中種種表現,卻使原本對他們來說的小事,變成了大事。倘若細價股事件爆發之後,梁、馬二人公開說明三重架構中政府的角色,但由於他們倘有足夠關注,可阻止諮詢文件公布,因此仍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他們願承擔責任,對小股民感抱歉,並調查事件出錯的原因。筆者相信公眾、議會、輿論一定「收貨」。但他們一開始就說港交所沒有將諮詢文件呈交政府,並指摘港交所出錯,顯然有卸責之嫌。於是雪球滾大了一些。
馬時亨在立法會說,自己上任後忙於應酬,文件堆積如山,沒有看到在他桌上的諮詢文件摘要。倘若他為此疏忽而向公眾道歉,筆者相信大家也「收貨」了。但他拒絕道歉,好像他這麼忙而不看文件是理所當然的。於是,雪球又再滾大一些了。
梁錦松委任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報告發表,說他二人及沈聯濤都毋須為細價股事件負責。而說馬不須負責的理由,竟是新上任,事情忙,他的辦公室與局方職員有距離,說沈不須負責的理由是他的廣東話說不好。這些荒唐理由出現在調查報告中,而董建華、梁錦松、馬時亨竟稱讚報告公正、不偏不倚,公眾與輿論豈能不火上加油?雪球滾得更大了。
倘若馬時亨在調查報告發表的記者會上說,儘管報告說他毋須負責,但他自己覺得,新上任、事情忙等等都不能成為他沒有看諮詢文件摘要的理由,因此他自己覺得負有責任,為此他向公眾誠懇道歉。筆者相信輿論與公眾也「收貨」了。但他只承認在立法會應對欠佳,堅持不道歉,於是雪球滾得無法控制了。
及至連參與行政會議的自由黨、民建聯對他都有批評,他才在二十四小時後有一個遲來的道歉。就像原以為被自己踩了一腳的是一個老婦,故堅不道歉,其後發覺踩到的是「大隻佬」,才急忙道歉。這種被迫的道歉已較難讓人接受,而居然選擇性地只讓幾個電子媒體及一份報章採訪,將大部份媒體拒之門外。這不僅是激怒了所有媒體,也激怒了公眾。馬時亨能把小蒼蠅「一樁小事」變成大象,真有本事。
整件事衍變下來,表現出馬時亨缺乏承擔,患得患失,只想保住權位,而沒有絲毫為事件受害者設想的姿態。他的表現,使他對事件的責任,從百分之十五,迅速變成百分之五、六十。
據說馬時亨是很能幹的人,但誠信盡失之下,為挽回特區政府已經微不足道的公信力,恐怕只有作出犧牲,辭職以謝天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