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戶之所以購入股份作投資,主要是希望在特定時間內,股票能賺取理想的回報,至於回報的方式,大致可以分為資本升值及紅利兩大類。雖然分析員經常提醒投資者在購買股份時,要看清楚該股份是否有盈利及派息能力,不過,據筆者的體會,不會有太多散戶真正以股息作為主要的回報來源。大部份散戶入市時,通常只是希望能賺取股價上升所帶來的資本增值,之後公司有多大的盈利及派息能力,對投資者不再重要,所以他們都會在升上目標價後即把股份沽清。
這個現象相信是由於沽出股份獲利可以即時收回本金及利潤,但若果要收取股息,投資者就必須持有股份至除淨日,然後再等候一段時間後,才會收回股息之部份金額。由於所需要的時間較直接沽售股份為長,令不明朗因素增加,因此大多數的投資者都不會選擇收取股息。
因為這個原因,投資者只要聽到某股有機會升到某一水平,達到所要求的回報率,即使是不派息又甚至無盈利紀錄的股份,亦會選擇作為投資目標,這亦是小股民願意購買投機味極重的細價股之原因。
當投資者真正打算做「長線投資者」時,為了避免受大股東欺凌,必須先了解作為股東的權利,才可以保障本身由法例所賦予的權益。由於所有股東都是持有相同權益的普通股,因此小股東的權利與大股東的權益並沒有兩樣,兩者分別只是所持權益之比重不同。
根據公司條例,所有普通股的股東,可享有以下幾種權利,包括在股東會中享有各議案的投票權、分享公司所派發的現金紅利、享有優先的供股權以及在企業結束營業時,平均分享還清債務後的淨值等。其中又以在股東會中享有投票權最為重要,不過由於大部份的散戶投資者只抱着「怕事」以及「和氣生財」的消極心態,對失職的管理層不加追究,令到部份身兼管理層的大股東有機會欺壓小股東。
鼎康御泰證券研究部副經理 彭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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