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鼓勵債仔破產

團體鼓勵債仔破產

【本報訊】一個志願機構教債仔重過陽光生活方法,建議一些有工作但欠下巨債的市民,無可選擇下可考慮暫時不償還債務,反而先儲一萬多元,用作申請破產,四年後可自動解除破產令。
基督教家庭服務中心於今年六月起,舉辦陽光生活債務人家庭支援計劃,向債務人提供解決情緒及處理債務的方法,該中心督導主任袁潔玲昨日解釋,該中心並非鼓勵欠債不還,而是申請破產是他們唯一出路。支援計劃至今共接獲六十宗求助個案。
因炒股及生意失敗,現時欠債逾六十萬元、領取綜援過活的李先生表示,會盡量省錢還債,還得多少便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