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呃神騙鬼 五罪押後判刑<br>內蒙政協包田虎非禮少女罪成

官斥呃神騙鬼 五罪押後判刑
內蒙政協包田虎非禮少女罪成

【本報訊】今日剛滿三十八歲的內蒙古政協委員包田虎,非禮皈依佛法少女案件,自去年開審後經歷兩次審訊,昨被裁定五項非禮罪名成立,裁判官裁決時斥責被告呃神騙鬼,施行各樣佛法,故弄玄虛,藉此顯示他在佛學上的高深修行,甚至超自然的能力,即使他非高僧,作為一名成年佛徒,亦應避嫌不容事主跟他單獨返家。 記者:陳曉薇

主任裁判官練錦鴻表示,由於案件涉及違反誠信,考慮事主需兩次出庭作供,被告無求情因素,法庭不排除判被告即時監禁懲罰,現將案押後至本月三十日,取閱背景、精神及心理報告始判刑,被告還押監房看管。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雲大棉昨得悉包田虎被裁定罪成後,表示暫不會作出評論。
根據資料顯示,政協委員如違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可由同級的政協常務委員會議決,按照違紀情況,予警告懲治,或剝奪會籍。
本案自去年八月至昨日裁決,經過多次延誤押後,甚至發還重審,耗費政府資源。裁判官表示,法庭無意批評被告,但他在眾多律師代表下,卻在審訊將近完結時,才因語言不通,申請重審,令人感奇怪;然而,重審只是迫不得已,延誤責任不在法庭和控方,被告因其個人延誤而申請終止聆訊,是不合理的。

多番解釋更顯心虛
裁判官指,事主證供極有條理,經過詳細盤問亦無動搖,在重要事項上,更是斬釘截鐵,只是當時信佛資歷尚淺,又因學業煩惱,站在人生交叉路上,才會草率跟人回家,做出與年齡及教育背景不符的事,她事後已向親友投訴、取消電話登記及報警求助,故接納她為誠實可靠的證人。
另方面,被告自稱不是「寧波車」,卻替別人測字、傳咒及治病,在有意無意間,故意展示自己在佛學上有高深修為,甚至擁有超自然的能力,加上店員推波助瀾,事主才會放下戒心,被告事後多番解釋,他的行為洽當,更顯得他心虛,反映出他的侵犯意圖。
被告在內地月薪僅五百元,卻能每年訪港,並在佛具店內與人商議購買佛器,與他自稱「甚麼都不是」、「只是一個醫師」,說法並不一致;被告又多次迴避問題,令法庭懷疑其誠信。
裁判官續稱:「被告是一個成年人,亦是一個佛教徒,卻不避嫌容許一個年輕陌生女子,跟隨到其寓所,替她按摩……其後事主掛上電話,本來是終止關係的大好機會,但被告在翌日下午再致電給她及留言,這點更顯示其言行不一。」

皈依儀式兩手環抱
連串非禮事件發生於去年八月十九日,二十二歲事主到灣仔佛具店,經店員介紹獲告知被告為「寧波車」(即活佛),被告即時替她測字,稍後並邀她到北角寓所,舉行皈依儀式。
被告在入屋後便吻她額頭三次,繼後命她盤膝而坐,合十念經,被告旋即坐在她大腿,將她雙腳繞在他背後,輕推她的頭倚在其肩,兩手環抱事主,雙方身體不斷打圈,被告事後又吻其額三次。
當被告知悉事主腰骨舊患後,遂領她入睡房,替她按摩腰部,又指她腸胃不好,要轉身面向他,替她按摩至盆骨及恥骨位置。
及後被告再命事主坐於其大腿上,順手扯高她的牛仔裙,以致她的內褲貼着其西褲,雙方前後搖擺,兩人下體貼近。事主當晚閱讀佛學書籍,才知遭人非禮,翌日告訴親友並報警。
案件編號:KCCC60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