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價股風波調查報告,暴露了港交所(388)與證監會之間不協調,間接導致今次除牌諮詢出事。兩個監管機構本應肩負保障小投資者的重責,但在這背景下,小投資者往往只見到兩個機構互相推搪,變成有冤無路訴,惟有在報紙登廣告公開申訴。
調查報告在總結的部份,形容港交所及證監會之間的架構出現一些障礙,彼此關係間中緊張,影響今次諮詢安排。
報告又透露,去年底除牌建議在醞釀期間,證監會將有關建議諮詢旗下的股東權益小組,但被港交所知悉。港交所的上市主管李潔英諮詢行政總裁鄺其志後,以強硬的措詞致函證監會,指該會在未經港交所同意下,將未作實的建議文本交予其他組織討論,「感到十分驚訝」,並表示該小組所提出的意見,只會在稍後的公開諮詢階段才會考慮;信件又要求證監會保證,日後除非獲港交所同意,否則不能將其草擬階段的文件交予該小組討論。報告認為,若非港交所採取這種不信任的態度,證監會應可發揮吸納市場反應的作用,避免除牌諮詢文件出事。
近期發生多宗小股東權益受損事件,但投資者到港交所及證監會投訴時,往往只見到互相交波的情況,予人兩個機構權責不清的感覺,例如今年5月寶福集團(021)的小股東,控訴大股東高價收購保興投資(263)股權,指摘監管機構未能保障小投資者權益,港交所表示其角色是按規例審批,證監會主席沈聯濤則發表公開信,指證監只是球證,不會裁定哪一方有理,若小股東不滿,最實際是沽貨離場。
近日發生寶途國際(585)出售主業事件後,百利保(617)又遭小股東投訴,這「三寶」事件出現後,若監管架構仍不檢討,相信難免再出現第四「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