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旺角西洋菜街南近警察會,昨晨一時許發生汽車刑毀案,三名男子搗毀車窗。逾三十名警員迅速趕至,當場截停一輛在逃電單車,並把姓劉男司機(二十四歲)拘捕。現場一輛輕型貨車遭打破車窗,姓許司機表示較早前曾與疑人電單車發生輕微碰撞,不排除遭人報復。
各報館及電視台約十名記者到場採訪,只見疑人滿身酒氣,測試後證實體內酒精超標。他右手受傷,懷疑曾揮拳擊破車窗,被押上警車時,情緒激動不斷掙扎,手舞足蹈並以粗言穢語喝罵警員。稍後兩名警員把疑人轉押救護車,疑人甫下警車即掙脫衝前,起腳狂踢一名報館記者,多名警員立即衝前把他制服帶署,受傷記者則表示不追究。
在場兩名軍裝警員及一名便衣探員隨即喝止記者拍照,並指記者「搞事、阻住調查及激嬲犯人」,更要脅「封鎖現場」不讓記者採訪。記者解釋拍照只是正常採訪工作,反指「咁多警察都睇唔住個犯」,雙方逐漸對罵起來。
罵戰持續十多分鐘後,警員聲稱質疑記者身份並要求眾人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登記資料後,各人始獲准離開。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認為,警員不應把犯人失控歸咎於記者拍照採訪,事發時正值黑夜,記者必要用閃光燈拍照,此舉雖可能激起犯人情緒,但不應以此作為打壓採訪自由的藉口,在場警員的職務就是要控制犯人及維持秩序。
麥燕庭指出,警員只是向記者口頭指摘,做法不算過份,但警方應向前線警員發出指引,以免引起更大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