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年激光美容愈來愈流行,醫學界估計四成美容院有使用激光來為顧客服務,消委會收到涉及激光美容的投訴不斷增加,今年首八個月收到十四宗,八成半涉及激光脫毛。不少投訴者都是接受激光美容後灼傷,令皮膚留疤痕。消委會及醫學界均認為應立法管制使用激光儀器。 記者:梁洵瑜、陳倩雯
消委會研究及普查部首席主任劉燕卿昨日在一個皮膚科國際學術會議的記者會上說,該會近年收到有關美容院的投訴不斷上升,今年首八個月已有三百八十五宗,較去年全年三百三十一宗為高。
劉燕卿強調,涉及投訴美容院的激光美容服務更有急升趨勢,九九年時只有一宗,去年已大幅增至十七宗,今年首八個月亦有十四宗,主要投訴效果不滿意、其次是敏感及留下疤痕;而投訴個案中大部份涉及激光脫毛問題,去年及今年各有十二宗。
醫學會去年也收到五宗激光美容投訴,該會會長勞永樂表示,五宗個案的投訴人全部在美容院使用激光服務,其中三宗為激光脫毛,五人分別出現色素過深或留有疤痕等永久損害,該會正協助他們索償,但索償有一定困難,因為醫生只可證明皮膚受到某程度的傷害,難以證明傷害是由美容院造成。
他估計現時有四成美容院使用激光進行不同美容服務,該會強烈要求政府立法規管,只容許受過專業訓練的醫生才可使用激光儀器,醫學會亦已成立專責小組討論使用激光儀器守則。
Bellaskincare代言人、曾接受過激光脫毛的宣萱表示:「我當然支持政府立例監管,咁對市民都有保障,有好多人對激光脫毛呢樣嘢唔熟悉,有醫生在場可以安全同安心啲。」
一名約四十歲、曾使用過二十多次激光美容的E小姐(假名)表示,她光顧美容院的激光脫毛療程,去除小腿、腋下及唇毛,不單付出了五位數字的金錢,弄來只有皮膚紅腫,還結了痂,「又紅又腫,但毛就一樣咁多」,向美容院投訴一直不得要領。
港大內科學系副教授陳衍里指,激光其實有助脫毛,但無證據指可永久去除毛髮;而且使用不當會有後遺症,他認為市民不應到美容院使用激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