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貨櫃車司機謝建民涉嫌偷運仿真槍案,被控走私武器彈藥罪,昨日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審結,謝建民自辯否認有走私仿真槍企圖,法院將押後宣判。他與其餘三名內地被告的命運,預計在半個月內會有結果。
昨日審訊歷時個半小時,控辯雙方各自陳詞,謝建民(三十一歲)辯稱,他對槍械並不認識,但知道香港對槍械管制非常嚴格,雖然在貨倉見過該批仿真槍,卻不知是運回內地,同時他只是負責運貨,對貨物內容並不清楚,並且不認識貨主。
辯護律師亦稱,海關客觀上撿獲該批仿真槍,但不能客觀歸罪,謝建民沒有策劃走私,而且並無任何得益,不構成罪行。出庭旁聽的香港運輸業職工總會副主席謝浪表示,謝建民是在無知情況下犯錯,希望法院考慮從輕發落。
去年四月九日,謝建民運載報稱兒童玩具槍的貨物經皇崗口岸返內地,在二百多件貨物中,海關發現十一支為仿真槍械,包括一支AK47長槍,他與另三名內地被告,被控走私槍枝罪,到今年五月法院撤回起訴,但謝等人未獲釋放,之後他與內地被告馮毅通(二十七歲)改控罪名較輕的走私武器彈藥罪,另兩名內地被告劉唏(二十二歲)及楊詩哲(三十一歲),控以買賣槍枝及走私武器彈藥罪,三名內地人皆為槍械「發燒友」。
深圳中級人民法院本月二日重審案件,至昨日審結擇日宣判,昨日控方並在庭上出示六支撿獲的仿真槍,並指出兩支具有殺傷力,超出內地法例定為可傷人槍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