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替雜誌拍攝半裸照片等出位言行的律師謝偉俊,不滿遭律師會閉門紀律聆訊,指違反《人權法》及《基本法》,應該公開進行,司法覆核判敗訴後提出上訴。上訴庭昨日指律師會紀律聆訊並非傳統法庭,閉門聆訊未算違法,謝偉俊上訴駁回兼須付訟費。
上訴庭法官郭美超在判詞指出,律師會紀律聆訊委員會並非傳統法庭,即使不公開聆訊,不算牴觸《人權法》與《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公平公開審訊的原則,律師亦可在上訴階段公開姓名及案件資料,因此駁回上訴。謝偉俊早前稱,有心理準備本案上訴至終審法院,指公開聆訊關乎人權。
謝偉俊去年遭律師會指控違反專業操守,作出紀律聆訊,指控涉及他宣傳律師行的手法,接受傳媒訪問的言論,以及曾拍攝半裸照片等,由於謝偉俊中途一再興訟,紀律聆訊尚待排期續審。
案件編號:CACV3174/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