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著名古剎屯門青山寺的業權訴訟,糾纏十多年,住持釋覺華最終被裁定並無任何權益,必須搬走,而他亦因官司敗訴,欠下港府一百二十多萬元訟費,被港府申請破產。代表港府的律師昨要求法庭頒令釋覺華破產,因釋覺華提出反對,聆案官何志賢將案押後至下周一,由專責破產案的高等法院法官審理。
現年四十歲的釋覺華原名裴文有,昨日他穿着僧袍,在善信陪同下到庭。港府早於數月前因釋覺華拖欠訟費,向高院提出破產呈請,並於昨日正式要求法庭頒令,沒有律師代表的釋覺華在庭上提出反對,並揚言要就整宗青山寺訴訟,申請法援上訴,故要求將破產一事押後。
釋覺華又對聆案官表示,官司纏訟十多年,他又無律師,政府對他很不公平,聆案官不願聽他說下去,鑑於政府律師不反對,遂將案押後。
釋覺華在散庭後被問及破產一事時,不願多談,只說現時仍住青山寺,政府亦無派人趕走他。
青山寺是本港三大古寺之首,毗鄰的青雲觀為陶氏族人祖堂,陶氏族人於一九一三年將青雲觀交青山寺住持陳春亭打理;陳春亭的繼任人以假資料出任青雲觀司理,又將青雲觀的土地售予港府及劉皇發等人,結果引起訴訟。
釋覺華是青山寺已故住持夢生的姪兒,十三年前應夢生要求,從上海來港接任住持一職,法庭裁定青雲觀業權屬陶氏族人的陶嘉儀祖,青山寺則屬慈善信託公有禪院,而釋覺華對青山寺及毗鄰的青雲觀,均無任何權益。
案件編號:HCB12621/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