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百佳為首開始,超市集團將會推行所謂長者的購物優惠。馬上引起不少人的質疑,認為超市又在搶街市小商販的客源,人們有這樣反應,十分正常,因為超市是壟斷事業的形象,已經深入民心。
細看計劃,似乎亦未必,因為長者其實是最精明的消費者、格價者。超市劃一對長者減價百分之十,未必是已經比街市、藥房的商販平。早前筆者寫了多篇批評超市的文章,一位讀者(筆者相信是位長者),寫來一封信,有趣的是附上兩張超市單據,以作證明,一張是八月十二、一張是八月二十三日,購買的是同一物品的「菜肉餃子」,前一張是20元,後一張是25元。這位讀者的結論,是「十一天中,已漲價四分之一,大財團吸市民血液可見一斑」。
若然位位讀者都是這樣精明,超市自然無法作惡。今次的所謂優惠,似是宣傳伎倆,多於事實,請老人家認真小心比較,才可購買。有社工認為家人會叫老人購物,會累壞長者。超市已經限定長者購物只可一次,只限二百元,似是不會。但有閒階級的老人家可以巡迴到各超市,甚至重複到同一超市,這是一個問題。更有趣的發展,是老人家可以成為街坊的購物代理人,從中賺取百分之五的差價,成為身體健壯的老人家的副業,亦可勞動,倒也不是壞事,這情況就真會影響小商舖的生存。但筆者估計,超市的爭客花樣,亦只是一時的怪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