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一男子的相片被公安誤貼在通緝令上,令他先後兩次被當作殺人疑犯遭逮捕,他日前入稟法院控告市公安局,索償九萬多元人民幣。 事主興訟索償 珠海市去年五月發生一宗兇殺案,當地公安在一名疑犯家中發現數張相片,未核實相中人身份便把他當作殺人疑犯,在公安局懸賞通告中刊登。該相原來是珠海一姓朱男子九九年六月連同錢包一起被偷。自懸賞通告發出後,朱某先後兩次被捕,經解釋後終獲釋。他投訴公安並索償,但被駁回,上月入稟香洲法院控告珠海市公安局,要求道歉及索償九萬五千元。 《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