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撿三萬六染螢光粉末現金<br>四男女涉綁架左軚車商

再撿三萬六染螢光粉末現金
四男女涉綁架左軚車商

【本報訊】左軚車商人被綁架勒索五百萬元案,繼日前一名疑犯提堂後,昨再有三男一女被告被起訴解往九龍裁判法院。控方指出,警方在被告身上撿獲染上螢光粉末的鈔票,而次被告與第五被告為夫婦關係,第四被告則向警方指出次被告為綁架案的主腦人物。
次被告潘鑾林,二十七歲,運輸工人;第三被告池家爵,二十八歲,無業;第四被告鄧啟榮,二十五歲,無業;第五被告女子方雯麗,二十八歲,售貨員。
控罪指四人於九月四日在尖沙嘴東部康宏廣場停車場內,武力禁錮男子林益明,意圖取得用以交換釋放的贖金或利益。暫毋須答辯。

女被告獲保釋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待警方調查,及脫氧核糖核酸(DNA)和指模核對等化驗報告。控方表示,警方拘捕四人時,從次被告身上撿獲三萬元現金,第四被告身上搜出二千元現金,第五被告身上撿獲四千元現金,該些鈔票均染有螢光粉末。
裁判官將案押後至十月二十一日再提訊,批准女被告以現金及人事共二十萬元保釋,其餘被告還押監房看管。
案件編號:KCCC14466/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