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兄指插胞妹下體

15歲兄指插胞妹下體

【本報訊】一名就讀中四的少年,三個月內七度在家非禮年僅八歲胞妹,用下體拭擦女童的私處、撫胸及指插下體。被告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七項控罪,法官將案押後至九月三十日,待提取被告心理及感化報告始判。法官又獲女童家人同意,提取其心理報告作判刑參考。
患有哮喘的被告透過律師求情,表示已獲胞妹原諒。女童正接受心理醫生觀察,暫由社署照顧,將很快回家與家人重聚。被告希望獲法庭批准擔保,繼續學業以應付明年的中五會考,但遭法官拒絕,還押監房看管。
案發時十五歲的被告,共被控七項非禮罪,事發於去年十一月至今年二月三日,在將軍澳寶林邨寓所。被告曾警告女童,若她張揚被侵犯一事將會打死她。女童其後向家人投訴身體不適及痛楚,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DCCC69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