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賴昌星黨羽有份 廉署起訴八人<br>寶生前經理涉五百億洗錢

疑賴昌星黨羽有份 廉署起訴八人
寶生前經理涉五百億洗錢

【本報訊】廉政公署去年九月偵破的五百億港元跨境洗黑錢案有突破發展,廉署昨日正式起訴八名人士,包括一名寶生銀行前高級經理及兩名公司董事,懷疑與該宗本港歷來最大宗的跨境洗黑錢案有關,八名被告將於明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據悉,涉及中國歷年最大宗貪污走私案的遠華集團前主席賴昌星,其黨羽亦有參與運作。本案其中六名被告,分別是林耀忠,四十七歲,寶生銀行前高級經理;陳仲明(四十一歲)及葉向榮(五十二歲),兩人皆為傑協有限公司股東兼董事;黃崇德(三十歲)及黃崇楷(三十六歲),兩人分別是傑協公司股東及文員;以及邱金龍,二十六歲,司機。

滙生活費給賴昌星
六名被告同被控以涉嫌清洗黑錢罪名,其中林耀忠又另被控以兩項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罪名,指其於九七年及去年分別兩次收受陳仲明合共二萬元美金(約十六萬港元)的貸款,作為林在寶生銀行與傑協的業務往來時優待的報酬。至於陳仲明則被控以相同理由向林提供利益罪名。
另兩名被告則為五十八歲商人姚捷 及其五十歲妻子鍾巧琴,兩人被指於九八年及九九年,虛假地聲稱兩人擁有的多間公司與多間內地公司有真實商業交易。案中另有三十五名人士疑在案件中觸犯與洗黑錢有關的罪行而先後被檢控,罰款合共四十二萬港元。
據了解,涉及中國歷年最大宗貪污走私案的遠華集團前主席賴昌星,其黨羽亦有參與運作,懷疑將部份金錢滙給身在加拿大的賴昌星,作為生活費。
據悉,該洗黑錢集團利用多名「跑腿」從內地收集黑錢,並利用貨車偷運黑錢來港,他們每日偷運三次,涉案的找換店則將黑錢存入寶生銀行一個戶口,再轉到銀行其他戶口,避過金管局有關打擊洗黑錢的指引以及銀行的內部監察。
廉署於去年九月展開行動,拘捕三十九名涉案人士,截獲總值八百五十萬港元的各地鈔票,凍結案中疑犯七千萬元銀行存款,又發現有人非法藏有電槍,廉署隨即與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成立聯合調查小組,調查仍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