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營燒傷男童軍索償

野營燒傷男童軍索償

【本報訊】一名中學男生一次參加香港童軍總會舉辦的童軍營,進行原野烹飪燃點報紙時,疑導師淋下火酒搶火,導致他左手被燒傷需進行植皮手術,昨入稟區域法院指童軍總會疏忽索償,事件令他對火產生恐懼,需接受心理治療。入稟狀未有列出賠償金額。
原訴人溫永華(譯音)由母親代表向香港童軍總會索償。入稟狀指出,原訴人於○○年四月二日在沙田童軍中心,參加香港童軍總會的活動時,導致身體受傷。
就記者昨日所見,今年十三歲的原訴人溫永華左手仍紮起繃帶,他表示兩年前遭火灼傷後,現在仍隱隱作痛。
案件編號:DCTI292/02